2007年11月14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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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版:浙江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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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10岁儿诉老爸”有结果:今后由父亲抚养
汪嘉林 萧法
本报讯 杭州萧山一10岁男孩强强向萧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(本报9月5日曾作报道)。近日,在法官的调解下,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,变更了抚养关系,强强将由父亲抚养。
父亲告诉法官,之所以在离婚后的5年中没有支付抚养费,是因为前妻曾承诺不要男方支付抚养费。父亲表示,既然女方无力抚养孩子,他希望变更抚养关系。